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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皮带秤试验方法
1.一般试验要求
皮带秤现场物料试验应按下列要求进行
a)符合说明性标记要求;
b)在皮带秤预期的正常使用条件下进行;
c)试验物料量不应少于规定的最小累计载荷∑min;
d)所用试验载荷应能代表皮带秤预期运行的物料范围和类型或衡器预期运行的物料;
e)流量在最大流量和最小流量之间;
f)输送机以每种皮带速度(至少有一个为固定速度)或在变速输送机的整个速度范围内;
2.控制衡器和标准砝码
应提供一台控制衡器和标准砝码,用来确定各试验载荷的质量真值。
用于做物料试验的控制衡器应能使所确定的各试验载荷的质量真值(参考值)的准确度达到表1中规定的相应自动衡器最大允许误差的1/3以内。
必要时应在完成称重后立即对控制衡器进行检查,以判断其性能是否有变化。
用于对衡器做型式检验的标准砝码或质量块应满足GB/T 4167(砝码)中规定的计量要求。
3.模拟试验(在没有皮带输送机的情况下用静态载荷进行试验)
为了对不带输送机的皮带秤进行计量性能试验,可以使用标准砝码和位移模拟装置(见3.1.11)来模拟皮带上的物料和皮带的位移。试验装置应配备:
a)不带皮带输送机的完整皮带秤;
b)典型的承载器(通常为完整的称量台);
c)施加标准砝码的装置;
d)能够对由位移传感器测量的整个皮带长度和操作者预设的等量皮带长度与恒定载荷积分结果进行比较的运行检査装置即积算器;
e)位移模拟装置。
试验载荷应按皮带的传送方向分布于电子皮带秤承载器上,要放置在跨越(模拟)皮带宽度的各个点上,如下图所示。每次零点累计的持续时间应等于最小流量下称量最小累计载荷的时间。
施加载荷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