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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托辊的检验规则

日期:2019-05-27 07:36:35

  MT821-2006《煤矿用带式输送机托辊技术条件》中,对煤矿用带式输送机托辊的检验规则规定如下:

  1.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见表5。

表5 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外形尺寸
径向圆跳动
轴向窜动
旋转阻力
机械强度 跌落试验
轴向载荷
密封性能 煤尘密封
浸水密封
淋水密封
使用寿命
非金属管体表面电阻
非金属管体阻燃性能
缓冲托辊胶圈表面电阻
缓冲托辊胶圈阻燃性能
注1.“√”表示检验,“—”表示不检验;
注2.使用寿命检验是综合性能检验,凡进行使用寿命检验的托辊可不作煤尘密封检验。

  检验巧中抚辊胶圈的表面电阻和阻燃性能的测试抽样应符合MT113的规定。

  2.出厂检验

  2.1抽检数量及结果判定

  2.1.1外形尺寸、旋转阻力、径向跳动和轴向载荷的抽检数量及结果判定见表6。

表6 出厂检验

组别 检査项目 批量范围 检查水平 样本 字码 质量 水平 (AQL) 抽样方案 样本 大小 判定数量
合格
判定数
Ac
不合格
判定数
Re
1 外形尺寸 91 ~150 一般水平II F 10 ~次正常 20 5 6
151~280 一般水平II G 10 一次正常 32 7 8
281~500 一般水平II H 10 一次正常 50 10 11
501~1 200 一般水平II J 10 一次正常 80 14 15
1 201~3 200 一般水平III L 6.5 一次正常 200 21 22
3 201~10 000 一般水平III M 6.5 一次正常 200 21 22
2 旋转阻力 91 ~150 一般水平III G 6.5 一次正常 32 5 6
151~280 一般水平III H 6.5 一次正常 50 7 8
281~500 一般水平III J 6.5 一次正常 80 10 11
501~1 200 一般水平III K 6.5 一次正常 125 14 15
1 201~3 200 一般水平III L 6.5 一次正常 200 21 22
3 201~10 000 一般水平III M 6.5 一次正常 200 21 22
3 径向圆跳动 91 ~150 一般水平III G 6.5 一次正常 32 5 6
151~280 一般水平III H 6.5 一次正常 50 7 8
281~500 一般水平III J 6.5 一次正常 80 10 11
501~1 200 一般水平III K 6.5 一次正常 125 14 15
1 201~3 200 一般水平III L 6.5 一次正常 200 21 22
3 201~10 000 一般水平III M 6.5 一次正常 200 21 22
4 轴向载荷 91 ~150 一般水平I D 6.5 一次正常 8 1 2
151~280 一般水平I E 6.5 一次正常 13 2 3
281~500 一般水平I F 6.5 一次正常 20 3 4
501~1 200 一般水平I G 6.5 一次正常 32 5 6
1 201~3 200 一般水平I H 6.5 一次正常 50 7 8
3 201~10 000 一般水平I J 6.5 一次正常 80 10 11
5 浸水密封 91 ~150 特殊水平 C 10 一次正常 5 1 2
151~500 特殊水平 D 10 一次正常 8 2 3
501 ~3 200 特殊水平 E 10 一次正常 13 3 4
3 201 ~10 000 特殊水平 F 10 一次正常 20 5 6
 

  2.1.2非金属管体的托辊表面电阻和阻燃性能的测试抽样应符合MT/T 1019-2006的规定。

  2.1.3缓冲托辊胶圈的表面电阻和阻燃性能的测试抽样应符合MT 113的规定。

  2.2复验规则

  听有检验项目的检测结果全部符合上述规定时,则该批产品为合格;任何一项检验项目的检测结果未达到上述规定时,应加倍抽检,复验结果达到上述规定,则该产品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3.型式检验

  3.1凡属下述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需方对产品质量有异议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3.2抽检数量

  3.2.1金属管体的托辊其抽检数量为18个,抽样基数200件。

  3.2.2非金属管体的托辊其抽检数量为18个,管体3个,抽样基数200件。

  3.2.3缓冲托辊胶圈按MT113的规定。

  3.3结果判定

  a)非金属管体表面电阻和阻燃性能的检测结果符合MT/T1019—2006的规定时,则该批产品为合格;任何一项检验项目的检测结果未达到上述规定时,应加倍抽检,复验结果达到上述规定,则该产品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b)缓冲托辊胶圈表面电阻和阻燃性能的检测结果符合MT113的规定时,则该批产品为合格;任何一项检验项目的检测结果未达到上述规定时,应加倍抽检,复验结果达到上述规定,则该产品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c)其他性能应满足表7的规定。

表7 判定规则

组别 检测项目 被检数 判定数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1 径向圆跳动 10 2 3
轴向窜动 2 3
旋转阻力 2 3
轴向载荷 2 3
2 跌落强度 4 1 2
浸水密封 4 1 2
煤尘密封 6 1 2
3 便用寿命 1 2
淋水密封 4 1 2

  3.4复验规则

  型式检验的复验规则按照5.2.2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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